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经青海省政府青府(1986)28号文件批复,于1986年3月28日成立,8月1日正式挂牌运行工作。
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与省水路运输管理局、省地方海事局合署办公,内设11个职能处室、2个部门:办公室、组织人事处、财务处、综合规划处、客运管理处、货运维修处、安全监督处、科技教育处、政策法规处、港航船舶管理处、水务航运管理处、工会、纪委(监察)。
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、青海省水路运输管理局、青海省地方海事局系三块牌子一套机构,省公路运输管理局隶属省交通厅县级事业单位,现在编人员61人。省水路运输管理局和省地方海事局隶属省交通厅县级(参照公务员管理)事业单位,现在编人员13人。负责全省道路、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,行使对全省道路、水路运输行业具体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工作。
青海省道路运输行业运政管理机构设省局一个,州(地、市)运管处8个(西宁市运管处、海东地区运管处、海南州运管处、海西州运管处、海北州运管处、黄南州运管处、果洛州运管处、玉树州运管处),县(区)运管所44个,派驻机构或分站13个,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运政管理机构在职人员831人。
青海省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机构设地方海事局、水路运输管理局,州(地、市)运政管理机构9个(西宁市地方海事局、海东地方海事局、海南州地方海事局、海西州地方海事局、海北州地方海事局、黄南州地方海事局、果洛州地方海事局、玉树州地方海事局、青海湖水运海事局),县级管理机构3个,全省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在职人员117人。
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主要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道路运输政策、法律和法规,制定实施全省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;
2、负责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应用,制定实施道路运输行业有关技术规范、标准;
3、负责道路客货运输、运输站场、汽车维修、驾驶员培训以及出租汽车和城镇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监管,维护公平竞争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;
4、负责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监管,指导治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工作;
5、组织实施全省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建设,对运输站场国有资产进行监管;
6、负责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;
7、负责交通战备、抢险救灾等应急客货运输组织管理工作;
8、负责协调道路运输经营业户之间的关系,仲裁重大运输商务纠纷;
9、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信息和咨询服务。
电子邮件:webmaster@qhyz.gov.cn